张居正改革背景下,明中期大理经济的状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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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悠久的大理是文明的摇篮,各族人民世代繁衍生息在洱海为中心的大理地区,他们不断推动着当地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明朝中期,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变化,为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与此同时,大量的汉人入滇、劳动力的增长、经济作物的繁荣、商品经济的发展等经济特征,加强了明中期大理地区和内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体化进程。而明中期最大的特点就是吏治腐败、土地兼并严重、赋役不均,所以在张居正改革的背景下,研究明中期大理地区的经济发展更有助于尊重客观规律,以史为鉴。

明中期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

1.明中期的治滇政策以及张居正改革

明朝的边疆治理思想主要是“守境为安”,在朱元璋时期确立起来的,永乐时期进一步加以确认,此后没有大的变动。明代统治者摈弃了元朝以边疆为基地对外扩张的做法,坚持“守在四夷”、“守中治边”的思想原则。

根据史料记载,明初规定:“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

由此可见,明代对西南边疆地区的治理,坚持守境为安以免西南之忧的基本原则。

明中期以后,政治混乱、土地兼并、财政危机等一系列问题加重,各种社会矛盾日益激化,这些便为张居正改革提供了深刻的历史背景。张居正改革是在复杂的社会背景下进行的,日益尖锐的各种社会矛盾为张居正改革的创造条件,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张居正改革也反映了当时明朝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在张居正进行赋税改革前,明朝土地兼并盛行,官员冗多,财政开支浩大,而国家财政又日渐萎缩,这些使得明朝的统治岌岌可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经济是政治最深刻的根源。在农业社会,经济上的集中体现是土地兼并严重,而土地兼并严重又是政治腐败的必然结果。

明中期最突出、最严重的社会问题就是土地兼并导致的各种社会危机。

在国家财政税收以农业税为主体地位的封建社会,土地兼并导致赋税不断减少,而赋税减少则直接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基于以上社会背景,可以说,复杂的社会环境为张居正改革提供必要条件,但同时张居正改革也反映了明朝中期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要求。

2.明中期全国以及云南经济的基本状况

经过明前期的休养生息、扩大生产,劳动力数量,耕地面积,水利设施,粮食单位面积产量,手工业规模和技术,商业贸易,交通等都迅速得到发展和进步。

总的来说,社会生产力一直在逐步提高和发展,并且出现了经济繁荣时期。

但在经济繁荣的同时,各种社会矛盾也不断激化,出现土地兼并严重、政治局面混乱、赋役不均等一系列问题。经过朝廷的不断调控和改革,这些尖锐的问题相应得到解决,于是几度出现的社会危机又缓和下来,随之出现社会阶级矛盾相对缓和、社会秩序相对稳定的时期,明中期出现的“弘治中兴”、“嘉靖新政”、“张居正改革”等就是这样的“革故鼎新”之时。

明代是云南社会转型、经济发展和治滇政策发生变化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民族分布情况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时期。明朝建国初期,为了恢复经济、巩固统治,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屯田,移民垦殖,通过民屯、军屯、商屯等各种方式,把大量内地的汉族人口迁移到云南。

大量汉族移民的进入导致云南的人口快速增长,民族成份和社会经济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汉族人口不断增加,并逐渐成为云南的主体民族;汉人入滇不仅为云南带来了内地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也带来了先进的思想文化,使得云南的社会、经济、文化都得到极大发展。

3.明中期大理地区基本概况

明朝时云南地区自然灾害频发,常见的自然灾害有旱灾、水灾、地震、鼠灾以及霜雨雪雹,这对于云南地区的农业发展是十分不利的。为了尽可能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明朝中央政府主要采取了以下四种措施,一是禳弭救灾;二是发放赈济款;三是进行仓储建设,四是兴修水利。

上述救灾工作使云南百姓获得了救助,对云南农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维护作用,明代也因此成为云南农业史上重要的发展阶段。

公元年,明朝统一全国之后,在年,明王朝在内地的统治政权已基本稳定,所以逐步巩固和完善对云南的统治,在元朝设置的行政建制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为避免地方权力过大,尾大不掉,设置都、布、按三司。

明中期大理地区经济活动中的投入要素

明朝中期,许多汉族人民通过移民定居大理,导致大理地区人口不断增加,但伴随着土地兼并日益严重,逐渐出现人多地少的矛盾,阶级矛盾也日益尖锐。本章将从劳动力资源、土地资源以及技术资源三方面进行论述。

1.劳动力资源和土地资源

明代,虽然已经进入中国封建社会晚期,但生产方式基本依旧,耕作技术与生产工具也没有根本改进,人口兴衰仍然是制约农业乃至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明代农业生产的发展依然需要人口的增长来带动,与此同时,人口的增长也体现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可以通过人口的增长来体现。

但是,当社会人口发生变化的时候,社会经济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明朝中期,大理的社会经济实现了飞速发展,主要是因为当时的社会人口也实现了快速增长。

明代中期以后,贵族地主“请乞”无厌,朝廷封赐土地数额剧增,同时还通过强夺、受献等非经济手段大肆兼并土地,一方面“广收民田为己私业”,另一方面凭借权势逃避或转嫁赋役,极大地损害了自耕农经济,加深了与农民的矛盾。所以,为维持经济运行,明中期社会经济问题的改革方案主要都集中在赋役繁重、赋役不均、兼并土地、欺隐粮差等问题上。

2.技术资源

经过明初农村人口和耕地布局的调整之后,边疆各少数民族地区农业生产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出现了繁荣景象。生态环境、地理环境以及气候环境等因素都会推动农业生产发展,与此同时,农业社会的生产力水平还会受到科学技术以及生产关系的影响,种子、肥料、生产工具、耕作方法、水利条件等,都是影响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因素。

明中期大理地区经济发展及启示

1.大一统格局下的中国西南边疆经济发展

在明朝之时,朝廷为了令西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得以进一步提升做出了极大努力,尤其是到了明中叶,为了令当地经济得以繁荣,社会更加稳定,因此施行了多种举措,例如移民、发展矿冶业以及完善交通等等。

当时的明朝朝廷毫无疑问是为此进行了极大投入的,同时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它不但令云南地区经济发展规模和范围进一步扩大,而且还令西南边疆各个地区的经济联系进一步加强,这对于当地区域经济的发展,对于国家的统一而言有着极大影响。

2.明中期大理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明中期的大理地区由大理府全部、鹤庆军民府、蒙化府、永昌府的永平县以及楚雄府的定边县构成。在明中期张居正改革复杂的社会背景下,各种社会阶级矛盾激化,大理地区在矛盾中发展和进步,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呈现出其发展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首先,大理地区明中期经济发展的普遍性表现在:明中期,由于吏治颓废,官府户籍制度遭到破坏,大理地区人口忽增忽减、变化无常,例如弘治年间的人口锐减。另一方面是现实意义上的人口变化与人口迁移。明中期大理地区,土地兼并导致流民增多以及自然灾害也造成一时人口数量的下滑。

土地变化方面,明中期同全国经济变化趋于一致,土地兼并造成在籍纳税的土地不断减少,财政收入减少。农业方面,大量汉人入滇,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农业生产力得到提高,高产作物被引进,农作物种类丰富,经济作物空前繁荣,为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奠定基础,商品经济得到空前发展。

其次,特殊性表现在:由于明前期“汉人入滇”的政策推动,大理地区虽然人口增减变化无常,但大量汉族移民的进入,到明中期大理地区人口总体上较前期大有增加。

另外,边疆民族地区特殊的环境,由于少数民族众多,不同的地区、不同民族文化造成大理地区各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明中期大理地区在社会矛盾中发展和前进,在张居正改革的背景下,经济发展的同一性和多元性并存。

总结

明中期统治权力过于集中。不断加强中央集权统治,造成政治体制运作过程中最高统治者专权,皇权不受制约,另外各级官员单项负债自上而下实行操纵,导致完备廉政法制和系统的监察制度遭到破坏,腐败之风滋生蔓延。

明中期“刑用重典”,忽略了德治在政治统治中的作用,导致中央与地方官员之间离心离德,打击了地方官员行政的积极性。因此,如今在完善法制的过程中,应该兼及德治,礼法并用,做到法制与德治相统一。

参考文献:

《云南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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