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号外永平县共青团系统年

号外!号外!

各位青年朋友们

永平县共青团系统年

“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工作

预报名开始啦!

贷款扶持对象

“贷免扶补”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基本一致。主要指以下10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脱贫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依托平台就业购置生产经营必须工具的就业人员纳入扶持对象。在我县创业不受户口区域、行业限制。

贷款额度、期限及还款方式

(一)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标准核定,最高额度为万元。

(二)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三)还款方式:“贷免扶补”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贷款利率

个人承担利息部分为: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利息,LPR—BP以下部分(约为3.8%-1.5%=2.3%)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若年贴息标准调整,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特别说明:经办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应由财政贴息的利息。

贷款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含合伙创业的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贷款人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贷款期限内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即申请贷款时男须在57周岁以下,女须在52周岁以下。

(二)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三)申请人及合伙创业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个人一般应持有《就业创业证》。

(四)经营实体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正常经营,对拟申请的贷款资金有明确的经营用途(申请人为脱贫困人口,如能提供乡村振兴等部门出具的脱贫户证明,可以不要求办理市场登记)。

(五)申请人无不良的征信记录。

(六)申请人为经营实体法定代表人的可直接提交贷款申请,申请人为合伙创业股东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同意。

贷款用途

“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获得贷款后都只能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不得用于生活消费或其他投资。未用于创业经营有关支出的,一经查实将收回贷款本金,并追回财政贴息资金。

其他事宜

(一)创业者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的,按以下处理:

1.劳动者通过单位招用实现就业的,称为单位就业;劳动者通过创业实现就业的,称为创业就业。已实现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属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不得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2.已创业就业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又被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的,借款人必须及时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务必加强对此类创业贷款的跟踪管理,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①借款人被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的(含编内人员、编外人员)以及被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收回贷款本金,被招用(安置)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②获得贷款后被各类企业招用的,可不收回贷款本金,处于创业状态的继续贴息,但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要加强贷款监控管理,防止贷款风险和骗取财政贴息情况发生。

(二)创业者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注销了营业执照的,按以下处理:

创业者在享受“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一般不允许注销营业执照。

①创业项目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由贷款承办单位向其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借款人在1个月内重新登记注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按时整改的可不收回贷款,继续给予贴息;整改通知发出后1个月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全额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②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且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不满12个月的或经查证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贷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超过12个月以上的且经查证不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暂不收回贷款本金,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担;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中止财政贴息,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已经拨付的贴息资金收回,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③创业项目已停止同时又经营新的创业项目,属于经营项目转向的,创业者在经营转向后3个月内主动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补办新项目的营业执照和补齐有关经营转向的资料后,可不收回贷款,继续给予贴息;超过3个月未主动报告、未办理营业执照、补齐有关资料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

(三)若省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所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申请报名?

(一)报名时间:年2月10日开始,报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永平县共青团系统“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由县乡(镇)两级共同推进完成。“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报名人员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就业创业证等材料到团县委及各乡镇团委办公室。不能重复报名,如重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当年报名资格。

报名及

团县委:冯贤-

博南镇团委:章灵铃

杉阳镇团委:孟德君96912913

龙街镇团委:吴静

水泄乡团委:李冰彬

北斗乡团委:段启娟

厂街乡团委:陈橦玥

龙门乡团委:马新松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贷免扶补”人员请提供以下材料:

(1)《“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2)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计划书。(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4)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或离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5)备用联系人(备用联系人主要以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正式在编在职有稳定收入的职工为主;也可以是具备代偿能力的人员或其他组织,但是必须经承办银行和担保机构认可)身份证、户口册原件以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备用联系人信息表、收入证明。(6)近三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在校创业或休学创业的大学生出具学校证明;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复转军人需提供《军人退役证》及《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7)“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承诺书。(8)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9)食品摊贩备案卡、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餐饮业)。(10)银行卡复印件。以上资料全部一式三份。

2.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人员请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2)《合伙经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合伙创业的才提交)。(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以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4)申请人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或离婚证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5)近三年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在校创业或休学创业的大学生出具学校证明;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复转军人需提供《军人退役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6)10万元及以下免除反担保,但须提供备用联系人(备用联系人主要以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正式在编在职有稳定收入的职工为主;也可以是具备代偿能力的人员或其他组织,但是必须经承办银行和担保机构认可)。10万元以上需提供担保人,担保人(担保人主要以我县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正式在编在职有稳定收入的职工为主;也可由具备代偿能力的人员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但是必须由承办银行和担保机构认可)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担保承诺书(担保人)、工资证明、担保人情况调查表。(7)创业担保贷款承诺书(申请人)。(8)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9)食品摊贩备案卡、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餐饮业提供)。(10)银行卡复印件。以上资料全部一式三份。

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们快来报名吧!

编辑

冯小贤

审核

郭太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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