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龙至永平高速公路项目建筑工程一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龙至永平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龙至永平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基础()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股权合作+施工总承包+项目配套资金"合作模式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云永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云永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保险经纪人为同昌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经纪”),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建筑工程-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承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云龙至永平高速公路起于大理州云龙县长新乡南侧佳朋附近,设佳朋枢纽互通立交接大理至漾濞至云龙高速公路,止于大理州永平县博南镇南侧平坡村附近,设永平枢纽互通立交接G56杭瑞高速大理至保山段、规划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主线全长84.公里,其中云龙县境内长55.公里,永平县境内长29.公里。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投资为万元,其中建安费.万元。全线设置佳朋(枢纽)、检槽、云龙、宝丰、南新、大栗树、永平北、永平东、永平(枢纽)9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4条互通连接线24.公里,其中检槽连接线长10.公里,云龙连接线长7.公里,宝丰连接线长0.公里,永平北连接线长6.公里。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一-I级。检槽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云龙连接线采用--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米;

宝丰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永平北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米。

2.2招标范围

云龙至永平高速公路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2.3保险期限

(1)建设期:本项目计划工期48个月,本项目建设期保险期限起始日期以出单通知为准,至48个月后之日24时00分止。如建设期所列的计划工期截止日时,工程尚未全部交工验收合格,建设期保险期限将按照扩展条款“16,保险期间自动延长条款"自动顺延天,并不因此加收任何保险费用。

(2)保证期:自建设期保险期限到期后起算24个月。

(3)若建设期保险期限自动顺延后工程仍未全部交工验收合格,建设期保险期限可占用保证期再次进行免费延长,保证期相应缩短。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保险金额暂定.万元(不含设备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授权的省级分公司,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投标人为总公司直接参与投标或授权其省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同一总公司及其授权省级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2偿付能力:年度投标人总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以经年度审计确认的偿付能力为准)。

3.3业绩要求:年至今,独家承保或主承保或共同承保过2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保险且单项保险金额达30亿元以上的承保业绩。(上述业绩要求提供清晰的保险合同、保单、中标通知书、共保协议等关键页影印件证明资料,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均有承保业绩的仅计算一个业绩)。

3.4信誉要求:

①未被企业登记机关列入异常名录,包括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吊销营业执照未注销或处于注销清算等不良状态;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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