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一老板宝马车被扣押详情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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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大年初五中午12时左右,人们还沉浸在节日的喜庆之中,献县法院执行局第二团队接到申请执行人举报,发现被执行人李某驾驶轿车到县城某小区串亲,请求法院扣押涉案车辆。执二团队接报后毫不迟疑,立即组织干警前往执行,下午1时左右成功将被执行人李某名下宝马牌轿车扣押至法院。

案情摘要

原告河北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公司、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河北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公司之间有业务往来,被告购买原告处的货物。年6月26日,高某(甲方债权人)、北京某公司(乙方债务人)、李某(丙方担保人)签订还款协议一份,约定截止到年6月26日乙方拖欠甲方货款.5元,作了分期还款的计划,并约定了违约金。高某系原告的法定代表人,李某系北京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献县法院依据以上事实依法判决:一、北京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河北某公司货款.5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3倍计算,自年7月21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二、李某对北京某公司的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判决生效之后长达一年之久,北京某公司和李某仍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河北某公司无奈向献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二团队接到该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向申请人送达了提供被执行财产通知书。

年2月16日(大年初五)中午12时许,执行法官李广杰接到申请人举报后,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错过这次战机,当即向团队长汇报,团队长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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