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永平法院首例涉恶案件一审公开

                            

本文原标题:《永平法院首例涉恶案件一审公开宣判,7被告人均获刑》

6月25日上午9时,永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高俊鹏、王福平、王洋等七名被告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虚假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永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年至年,被告人高俊鹏、王福平、王洋、罗石权、窦永权、苗亚龄经常纠集在一起,以高俊鹏为首,以王福平、王洋、罗石权、窦永权、苗亚龄为成员,采用威胁、要挟或拘禁的手段,敲诈勒索被害人李某军、常某军等十多人财物金额达万余元,构成敲诈勒索罪;拘禁常某军、李某文等8人,构成非法拘禁罪;采取暴力手段强迫李某军、常某庄、李某妹转让林地62亩,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告人高俊鹏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构成虚假诉讼罪。六被告人相互勾结,为非作恶,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团伙。

另查明,被告人常雄江参与拘禁李国某1人1次,构成非法拘禁罪。

永平县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虚假诉讼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高俊鹏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八万元;其他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常雄江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是否上诉,小编将继续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zz/2962.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