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醉”不是新鲜事,但因隔夜喝的酒被惹出的“酒驾”,往往被很多人忽视。9月22日,云南大理永平一男子字某因“隔夜酒”酒驾、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查处。
当日上午9时,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执法小分队到北斗乡开展路检路查。10时46分许,在栗树坪线路段,执勤民警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字某躲躲闪闪。见状,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接受检查。“我……我没带驾驶证。”字某一开口,民警就闻到了一股酒味,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字某所呼出的气体中酒精含量为69mg/mL,已达酒驾标准。
面对检测结果,字某感到十分惊讶,称早上没有喝酒。原来,9月21日晚上,字某应邀参加同村亲戚的中秋节聚会,期间,字某与亲戚朋友一直喝酒喝到夜深。
9月22日早上,字某醒来后觉得酒劲已过,自己神志清醒,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二轮摩医院看病。没想到路遇交警检查,更没想到一夜过去的“隔夜酒”还能被测出来。
后经进一步核实,民警发现字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次违法行为属于饮酒及无证驾驶机动车。在现场民警对驾驶人字某无证驾驶且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将车辆予以暂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将给予驾驶人字某罚款元,并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永平交警提示:请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饮酒后至少间隔24小时再驾驶机动车出行,切勿心存侥幸、跟着感觉走,否则将面临承担记分、罚款、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行政拘留乃至拘役、有期徒刑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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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陈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