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年5月26日,驾驶人李某某驾驶云L**重型自卸货车,该车核载31吨,实载.1吨,超载.94%,被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案例二
年5月26日,驾驶人吴某某驾驶云L**重型自卸货车,该车核载31吨,实载.28吨,超载.42%,被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案例三
年6月7日,驾驶人张某驾驶云L**重型自卸货车,该车核载31吨,实载.86吨,超载.84%,被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案例四
年6月7日,驾驶人张某驾驶云LA22**重型自卸货车,该车核载31吨,实载.56吨,超载.42%,被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案例五
年6月7日,驾驶人拖某某驾驶云L**重型自卸货车,该车核载31吨,实载.92吨,超载.23%,被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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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