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与条件
大学生创业补贴,即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大理州内创业的大学生(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补贴扶持。对在州以上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名次的,或依托高校创业平台优选推荐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二、指标及补贴标准
大理州年下达永平县的评选名额为4名,经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州级评审认定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原已享受过大学生创业无偿资金资助的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申报
项目申请人于年5月20日前向永平县就业局提出申请,并提交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证明材料审核原件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审核符合条件的,领取并填报《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认定表》、《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电子版)。
县级初审符合条件的,还需要一并报送电子版的申报材料、创业项目简介资料(包含文字介绍和图片展示的WORD文档)以及无偷税漏税、无违法犯罪相关证明(县人社局同意出具)。
四、项目评审及资金拨付
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按照县级初审、州级认定、资金拨付的程序进行。
(一)初审。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财政部门开展项目实地调查,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查阅证明材料原件,填写《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初审通过的向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
(二)州级认定。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组织专家,依据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对拟扶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向申请人兑现补贴资金。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年5月20日前(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向永平县就业局提出申请,并提交项目申报相关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永平县就业局一楼大厅7号或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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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锦香
图文:马锦香
编辑:程荣才
审核:吴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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