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将实现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村村清

为确保全县有意愿以及不能准确表达意愿但经评估认定确需进入机构集中供养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入住养老机构,近期,永平县全面开展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村村清零”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围绕目标任务,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全面核清底数。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工作模式,以乡镇为主体,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规定,逐村、逐户、逐人进行摸排核查,全面摸清核准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底数、生存状况、监护人监护照料情况和入住养老机构意愿,同时,对分散特困对象的住房、用水、用电、基本生活用具、照料护理情况进行精准评估,对其中一项不达标的,判定为不宜分散居住。二是分类落实政策。对监护人监护照料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生活环境差、自理能力弱,监护人不依约履行照料情况的迅速纳入养老机构集中供养,坚决做到“不漏一人”;发现监护人不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照料服务的及时取消监护照料权利并变更监护人;对特困人员个人能准确表达自己意愿,监护人照料到位,监护质量好,不愿意到养老机构集中供养的,及时与监护人签订《监护承诺书》。三是开展体验式入住。为打消群众顾虑,在上门开展宣传动员同时对特困对象和监护人宣传介绍县中心敬老院的生活环境及服务内容,让特困对象和监护人准确了解县中心敬老院运营模式,后续还将开展体验式入住,吸引更多的特困人员入住县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

专项行动自年9月开展以来,已有15名失能特困人员到敬老院集中供养,全县集中供养人数达53名,集中供养率得到了大幅的提升,计划于年12月底实现生活不能自理人员“村村清零”。

落实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政策,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也是落实“大理之问”“民政之问”的重要抓手。通过“村村清零”专项行动,将进一步提高养老质量,构建永平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失有所助的养护照料新格局,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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