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提升人大工作水平云南网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人大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作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法治思维和方式谋划推进人大工作,全面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

增强法治观念,不断筑牢法治信仰。依法治国必须把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筑牢法治信仰作为首要任务。云南省永平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准确全面掌握宪法精神实质,坚持用依法治国的理念统领人大各项工作,用宪法原则来指导人大常委会履行各项职权,不断增强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工作的意识。善于从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带头依法办事,时时处处遵从法律,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深入推行被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杜绝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流于形式现象,促使领导干部切实加强法律学习、树立法治意识。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使人大依法履职的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的过程。不断深化人大宣传,注重人大宣传与法治文化的融合,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提升人大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充分展示人大依法履行职权所产生的社会效果,不断汇聚推进“法治永平”建设、推进依法治县的强大正能量。

强化人大监督,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人大监督是我国法律监督体系中的核心,在维护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监督就是要有实效,实效就是要有成果,成果就是要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因此,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推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精准性、实效性。一是做实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依法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三问一评”工作监督、代表视察、专题调研、跟踪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直面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中的各种困难问题,着力在吃透政策、掌握实情、找准结合上下功夫,对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生态文明、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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