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森林火灾案例警示

杨某烧地失火坐牢3年半年4月27日凌晨1点,杨某为种植农作物在龙街镇沙家平滩自家地里烧除杂物,27日上午10时许,杨某发现烧地的火堆旁一个麻栗树桩在燃烧,便将着火的麻栗树桩推倒并用水浇在树桩上,以为火已熄灭便离开,下午14时许,杨某发现麻栗树桩还在燃烧并引发地边山林起火,立即进行扑救,但因天气干燥,无法扑灭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48公顷,造成经济损失.6万元。年9月18日杨某犯失火罪被永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目前杨某仍在服刑。

信息来源:田伟

编辑:李燮梁民秀

审核:杨从昌

永平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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