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银保监会
原标题:大理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平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大银保监复〔〕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平县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大发〔〕89号)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平县支公司由永平县城新光街搬迁至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博南镇忆江南小区时代广场5幢号、号、号、号、号、号商铺。
二、机构变迁新址后,原营业地址不得再保留办公和营业用途。
三、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换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做好对外公告等工作。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大理监管分局
年10月19日